進駐資格
申請資格
應備文件
1. 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公民營 中小企業。
2. 擬向主管機關登記成立中小企業之自然人及創業團隊。
3. 技術、成品或營運構想具新穎性或潛在商業價值之自然人及創業團隊。
4. 其他經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
進駐流程
企業申請進駐應備資料
1.同意審查聲明書 附件一 。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二 ) 。
3.企業進駐申請書 附件三 ) 。
4.企業營運計畫構想書綱要 附件四 ) 。
5.合作備忘錄 附件五 。
6.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7.最近一期勞保投保清單及營業稅申 報書( 401 表)影本。
申請時間及地點
隨時受理進駐申請。
收件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育成中心。
(地址:地址:640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3段段123123號號))
進駐案件審查
(一 ) 進駐審查委員會:本中心主任為主任委員兼主席,本中心副主任為當然委員,其他委員 由校內各級主 管或教師擔任 ,必要時得邀請校外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委員會委員數至少三人。
(二 ) 進駐審查作業流程
1. 書面初審
由本中心進行書面初審,通過案件再送請「進駐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
2. 複審
由「進駐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申請書上之申請人得列席簡報說明。
3. 審查重點
(1). 申請資格 書面初審 。
(2). 主力技術或產品之創新性及經濟效益。
(3). 營運計畫可行性及可塑性。
(4). 團隊成員經營企圖心、 投入時間及成 功機會。
(5). 未來 2 至 3 年內經費 財力評估。
(6). 申請案之需求綜合評估。
審查時間
1. 自受理企業或自然人進駐申請案起二十日內由本中心完成書面初審,再由「進駐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審,複審不逾六十日為原則 不含資料補正時間 。
2. 未獲通過之申請案不得申覆且半年內不得再提出相同或類似案。
合約簽訂及進駐費用
(一 ) 經審查通過之企業及自然人,應於接獲核准通知函後十四日內與本中心簽訂進駐合約及開始辦理費用繳交。
(二 ) 進駐企業或自然人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研大樓企業進駐收費標準」繳交進駐費用,或另定進駐合約,並依訂定內容及方式支付。